首要之事便是清晰明了地填写贵方的姓名以及您作为原告的身份,以便让对方知晓究竟何人针对他们发起诉讼。
紧接着便需罗列与起诉相关的具体机构或个人——也即被告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名、址等各项内容。
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任何寻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上述提交的名称及地址必须准确无误。
其次,应阐明原被告之间纠纷的起因所在,亦即是案件的案由。
在此环节中,应将事情来龙去脉详细述说,无论是未能依法审批土地权益,还是无理漫天苛扣罚款费用等事宜,皆需要表述明确,使阅读者一目了然您所诉求的缘由。
再次,便是拟定您的诉讼请求。
在这部分,请务必将您期望实现的结果阐述清楚,如恳请撤销某种决议或是请求赔偿损失等事项。
然而请您留意,提出的要求均须符合合理且合法的原则,切勿提出不恰当甚至于虚假的诉求。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行政诉讼怎样申请司法鉴定
行政诉讼中,诉讼的当事人如果要申请司法鉴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并依法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诉讼怎么写起诉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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