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并未与雇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未向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在此种情况下,若雇员决定结束其劳动关系的话,他/她有权利向该公司每月索求二倍的工资补偿,此外还可进一步主张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首先,我们来了解以下几种情况:
1.如无书面劳动合同存在,则必须要给予这名雇员双倍的工资赔偿;
2.对于那些未能进行社会保险缴费的企业,他们需承担起补缴的义务。
具体缴费金额应当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来核定;倘若社保机构无法为雇员提供相应补偿金,那么这些钱款将由公司自行承担,并且比例大致相当于工资总额的40%;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因雇主违约给雇员带来的工作年限损失赔偿。
这种赔偿方式是按年计算的,即每满一年,雇员即可获得一个月的相应工资补偿,而由于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这部分补偿金额仍需双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没签合同主动辞职怎么取得补偿
公司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员工主动辞职的,有权向单位主张两倍工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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