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员工主责,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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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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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属需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判断。若驾驶员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雇主通常需对驾驶员的行为负责。如驾驶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事故,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若驾驶员与雇主无雇佣关系,如朋友间借车,且车况良好、驾驶员有有效驾照,赔偿责任可能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交通事故员工主责,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员工主责,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归属问题,究竟应由雇主负责还是驾驶员自行承担,这无疑不是一个可以轻而易举作出决定的事情。

因为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必须依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讨。

首先,倘若驾驶员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雇佣合同或者劳动关系,那么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雇主理所当然地应该对驾驶员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换句话说,假如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幸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赔偿责任往往会落到雇主身上。

其次,若驾驶员与雇主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例如朋友间无偿借车的情况,且车辆本身状况良好、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照,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赔偿责任很可能将由驾驶员本人独自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员工主责工伤医疗费怎么赔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员工主责,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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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雇员在未受雇主指派下从事工作受伤,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雇工在未受雇主指派下从事工作受伤,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农民受雇为卖树者挖树、运树,但树的买主又要求其种树,不料在种树的过程中,这名雇工受到重伤,这样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作出如下判决:树的卖主和买主均应对此承担责任。由于为雇主挖树、运树,再为买主种树造成的身体伤害,经治疗鉴定,受害者构成二级伤残。雇主认为,雇工受自己的雇佣挖树,但种树不属其工作范围,而且当时二人也并未让施某去种树,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买主辩称,雇工种树的行为并不意味着施某与自己形成了雇佣关系,因此雇工向自己提出赔偿的要求是没有根据的。经审理,某县人民判决雇主连带偿付雇工残疾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的80%;树的买主补偿施某各种费用的20%。根据案情来看,现有证据尚不能证实雇工的种树行为,系受雇主的直接指派,但因雇主是树的卖主,雇工种树的目的显然是为其雇主牟利。种树的当时,雇主不仅没有阻止种树的行为,且与雇工一同种树,可见雇工种树的行为与履行被雇佣的职责有内在联系,应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所以雇主应对雇工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与此同时,树的买主是施某种树行为的受益者,基于公平原则,买主应对施某的损伤予以补偿,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买主应补偿的数额以20%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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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发生交通事故雇主要承担哪些样的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雇员发生交通事故雇主要承担哪些样的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月,郭某购买了一辆运沙车从事运输,并聘请了具有8年驾龄的李某做司机。11月6日,李某在驾驶该辆运沙车运沙时与王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追尾,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伤愈后向,要求雇主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本案中雇员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雇主郭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雇主郭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在驾驶运沙车运沙属于从事雇佣活动范畴,因此雇主郭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雇主郭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而且应根据其过错的程度确定其应赔偿的范围,就本案而言,雇主郭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应同意
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雇佣者受害雇主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以上就是法学理论上所说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规定。确定一个侵权行为责任的归责原则关键在于法律是否对该侵权行为的归责方式有无明确规定,如这个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否则则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
就本案而言,这是一个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它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且《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更是明确了这种侵权行为的责任的承担方式。该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优于司法解释、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侵权责任法》系法律、新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系司法解释,系 “旧法”),本案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郭某所提供给李某的车辆证件齐全、手续齐备,完全符合相关运输要求,无任何不良的安全隐患,且已明确告知李某从事运输所必须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尽到了最大善良义务,并无任何实际过错。相反,李某作为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在运输货物过程中,罔顾交通法律法规,无视道路交通基本规则这些对于车辆驾驶人员来讲的常识性义务,强行追尾他人驾驶的车辆,并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该行为的发生完成是由其一人过错造成,其自身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郭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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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
第一,雇工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第二,雇工行为造成自身的损害。不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雇主都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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