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哪些收入
社保缴费基数,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责任的基准线。
以本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再协商确定各自所需支付的金额。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应位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内。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后,便可依法享有诸多法定福利待遇。
首先,关于缴费基数上限,即职工工资收入超出上一年度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将不予计入缴费基数;
其次,关于缴费基数下限,即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情况下,则以上述平均数的60%作为缴费基数。
此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之规定,其中最低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以及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而私营企业法人、股东及个体工商户业主则须达到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样计算?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哪些收入”,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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