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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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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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养老保险可异地缴纳。参保人员异地就业时,可将原户籍地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地,实现社保接续。新工作单位需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独立参保时,一般需在户籍地相关机构申请并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一、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养老保险的缴纳地点允许突破地域限制任意选择。

当参保人员选择在异乡就业时,他们有权利将原先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社会保险关系向迁入地进行迁移,以此来完成社会保险的续接事宜。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工作单位将会依照政策规定,对参保人每月进行按时且充足的养老保险费用支付。

需注意的是,以自然人身份独立参保的情形下,养老保险的缴纳通常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开始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吗

养老保险在如下情况下可以取出来:

1、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累计没有缴纳15年,而且也不想一次性补缴的,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取出;

2、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可以在离境时后者离境后用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然后将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其利息一次性发放;

3、参保人死亡。参保人无论退休前后死亡,只要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余额就可以被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一次性发放给法定继承人。

一、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二、养老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应该由单位与劳动者共同交纳;

2、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从其工资代缴

3、如果当事人没有单位,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则应该由当事人每月自行缴费。

总之,当事人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累计没有缴纳15年,而且也不想一次性补缴的,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取出;或者当事人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可以在离境时后者离境后用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然后将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其利息一次性发放。参保人无论退休前后死亡,只要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余额就可以被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一次性发放给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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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养老保险可异地缴纳。参保人员异地就业时,可将原户籍地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地,实现社保接续。新工作单位需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独立参保时,一般需在户籍地相关机构申请并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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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房产税异地缴纳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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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异地缴纳怎么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房产税如何缴纳,异地房产税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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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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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异地缴纳社保如何转为异地缴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如需将外市社保关系转入南京市本级社保,需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先在南京办理参保手续,待正常缴费一至两个月后,可申请转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入流程:携带在外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转移医疗保险,还需携带在外地社保机构开具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单位参保所属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手续;如需请人代办,需提供您的相关转移凭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市民卡复印件一张、委托人的委托书一份等材料前来办理;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需额外提供南京市本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原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新参保地不办理接续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5、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6、户口问题,建议您向公安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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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产税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社保可以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社保一中断,跑腿跑半年。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断是个烦,很多优惠政策与社保挂钩,买房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特别一些非当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受户籍限制,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只能找代理挂靠社保。然而现在,挂靠代缴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代缴社保,原本就是打政策擦边球。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代缴社保,其实有很多的风险。比如说,有政策风险,信誉风险,使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以上政策原因,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使用风险是指,与政策风险挂钩,一旦发现社保是代缴的骗保行为,一些涉及到报销的保险,保险部门都不会进行赔偿。扩展资料:社保代缴是社保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指代理公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代办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是人事代理服务中众多项目之一。社保代缴作为一种中介服务,随着各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并已成为一种产业。社保内容根据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说明,社会保险包括五大险种: 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二、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纳,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而设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归属其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时,以及因上述两种情况而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物资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 四、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服务对象 (1)外资企业和异地企业驻本地分支机构; (2)各商业连锁加盟企业常驻经营网点; (3)不设人事管理岗位的中小企业; (4)没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个体工商户; (5)自由职业者; (6)因工作变动,暂时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服务内容 1.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 2.社保账户的增减员,五险一金的缴纳; 3.生育报销、工伤保险报销、公积金提取等业务; 4.解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 5.其他五险一金相关的业务办理。行业现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很多政策及待遇,如买房资格、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对于外来人口,都有社保连续缴纳时间的要求。而对于很多没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很多因换工作而暂时无法缴纳社保的人员,为了获得一些待遇,不得不委托某个公司为其代缴社保,以保证社保连续缴纳。所以目前在很多城市,社保代缴已成为一个行业,很多公司提供了在线缴纳社保等服务,让需要代缴社保的人更方便快捷地缴纳社保。
异地领取失业金可以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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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自行申请缴纳,也可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由单位代缴。但是在外地的话不能申请自行缴纳,只能由单位代缴。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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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可以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金能在异地缴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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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交纳途径多样:1.独立投保人可通过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部门交纳,也可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自动扣款;2.企业员工由企业代缴;3.农村个人需至村委会填写参保表,经审核后归档;4.个体户在户籍所在街镇或县级社保局交纳;5.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平台缴纳;6.部分地区可用官方小程序缴纳。具体方式因地而异,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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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异地违章罚款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违章怎么交罚款 1、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 在异地开车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现场被交警抓住违章开了处罚单的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回原籍是没办法处理的,切记。 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 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朋友,请朋友代办。 但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车主在委托朋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3、委托给违章代办机构 代办机构一般会收取一定费用,代办前要与车友俱乐部或经营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是简捷方便,省去车主本人到场的麻烦,但要注意必须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否则极易上当受骗。 4、通过邮政代缴 开展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章罚款业务后,使车主可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但是,邮政代缴只能处理罚款的违章记录,如你在异地违章还涉及扣分的话,那只能亲自再去当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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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该怎么异地缴纳房产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如何异地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第四条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十条第
(三)项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异地购置房产,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未在购房当地注册公司,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并申报缴纳税款。
相关知识: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
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
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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