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该项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且无需向雇主预先递交书面通知。
届时,劳动者只需完成劳动合同的终止流程、进行相关工作的移交,结算当月薪酬以及领取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等事项之后便可离开岗位。
相反地,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之内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时,则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前30天进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双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商议,达成共识,可以选择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并且应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办理关于续签的各项手续。
假如公司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而劳动者仍继续为该企业工作,那么所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将被视为原劳动合同的有效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到期单位续签但调动岗位吗
合同到期单位续签是可以调动岗位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属于劳动局管辖范围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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