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5-17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根据规定,本年度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公式计算:保障金=(2019年度职工总数×地方政府规定的残障人士就业比率-实际招聘残障人士数量)×平均薪资。职工总数指正式编制或签至少一年合同的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计入派遣单位。平均薪资为2019年总薪酬除以职工总数。若平均薪资未超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两倍,按实际平均薪资征收;若超过,则按两倍征收。社会平均工资遵循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
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一、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年度用人单位应缴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数额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地方政府规范的残障人士就业比率-该年度用人单位实际招聘到的残障之人的岗位数量)×当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平均薪资水平。

其中,2019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特指用人单位中正式编制内员工或者与用人单位签署了为期至少一年(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员工。

对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雇佣的员工,其数量将被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

在职职工总数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

至于2019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平均薪资水平,则按照用人单位在2019年期间支付给在职职工的总薪酬除以在职职工总数来计算。

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薪资未超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即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的两倍(含),那么就按照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薪资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反之,如果超过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则需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关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我们遵循的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二、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人指哪些人?

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人指: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一键咨询
  • 168****6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4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人指哪些人?
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人指的就是在心理、或者是生理、以及是人体的结构上有残缺或者是不正常,对于这些人都是可以受到受到残疾人保障法的保护,而且还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相关待遇。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缴纳残疾申报,应该是上年职工总额平均工资吗
[律师回复]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准。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9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残疾人离婚包括哪些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后配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他有时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干一个月的活,有时甚至一个月都闲着。9~11月连续3个月,张某都没有工作,张某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生活费,遭到拒绝,张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继承人智障残疾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智障人的话是不能立遗嘱的,因为智力上有残疾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低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都是无效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利润总额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营业收入间的关系为: 年度营业利润=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成本-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年度利润总额=年度营业利润+年度营业外收入-年度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利润是要来自营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谓投资收益就是把钱投给别人来帮自己收益,如投资证券,办厂分红等;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可能企业带来收益. 当利润总额为负时,企业一年经营下来,其收入还抵不上成本开支及应缴的营业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发生盈亏。 当利润总额为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正好与支出相等,企业经营不亏不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盈亏平衡。 当利润总额大于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大于支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盈利。 利润总额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批标。在收益总括观点下,利润总额是一外收支项目和前期调整项目;但在损益表中,许多国家还是在计算利润总额(或会计收益)之前,将当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正常利润)和其他损益(非正常利润)分开列示。所谓正常利润是指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和实现的利润,包括企业从事生产、销售、投资告示活动所实现的利润,营业利润和投资收益各正常利润。非正常利润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事项所引起的盈亏,包括遭受自然灾害的导致的损失、罚款支出和滞纳金支出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项目,前期调整我国的规定也纳入非正常利润之列。由于产生正常利润和经营活动,可由企业管理部门控制,而非正常利润是不可控制的;因而,将利润划分为正常利润和非正常利润(即在损益表中分开列示)对于衡量企业管理部门的经营管理效率更客观、更准确。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利润总额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营业收入间的关系为: 年度营业利润=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成本-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年度利润总额=年度营业利润+年度营业外收入-年度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利润是要来自营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谓投资收益就是把钱投给别人来帮自己收益,如投资证券,办厂分红等;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可能企业带来收益. 当利润总额为负时,企业一年经营下来,其收入还抵不上成本开支及应缴的营业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发生盈亏。 当利润总额为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正好与支出相等,企业经营不亏不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盈亏平衡。 当利润总额大于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大于支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盈利。 利润总额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批标。在收益总括观点下,利润总额是一外收支项目和前期调整项目;但在损益表中,许多国家还是在计算利润总额(或会计收益)之前,将当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正常利润)和其他损益(非正常利润)分开列示。所谓正常利润是指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和实现的利润,包括企业从事生产、销售、投资告示活动所实现的利润,营业利润和投资收益各正常利润。非正常利润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事项所引起的盈亏,包括遭受自然灾害的导致的损失、罚款支出和滞纳金支出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项目,前期调整我国的规定也纳入非正常利润之列。由于产生正常利润和经营活动,可由企业管理部门控制,而非正常利润是不可控制的;因而,将利润划分为正常利润和非正常利润(即在损益表中分开列示)对于衡量企业管理部门的经营管理效率更客观、更准确。
你好,我朋友犯了职务侵占案,案件总计额数600万,朋友只参与了四次,侵占额数60万左右,朋友分赃所得11万左左,请问暈刑数额按哪个?谢谢
[律师回复]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做到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有智障残疾能离婚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一方有智障残疾能离婚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东权益总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权益总额怎么计算
1、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
2、资本公积,即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计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几部分。
3、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规定比例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
4、法定公益金,即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主要被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
5、未分配利润,即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额。
在企业总资产当中扣除了债务所剩下的部分,叫做股东权益,又被称为净资产。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财务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企业自有的资本。当总资产低于负债的总金额时,代表着企业陷入了资产不及债务的困境当中,股东权益自然而然的消失殆尽。与之相反,股东权益的金额数量越大,更加彰显企业的雄厚实力。
股东权益总额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股东权益总额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这家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股东权益比率也叫净资产比率,是股东权益与资产总额的比率,该比率反映企业资产中有多少是所有者投入的。值得一提的是,有时一些公司不是由于股东权益比率过低而导致亏损,而是由于行业不景气导致亏损。这样的公司较容易实现扭亏。
年度利润总额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营业收入间的关系为:
年度营业利润=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成本-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年度利润总额=年度营业利润+年度营业外收入-年度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利润是要来自营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谓投资收益就是把钱投给别人来帮自己收益,如投资证券,办厂分红等;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可能企业带来收益.
当利润总额为负时,企业一年经营下来,其收入还抵不上成本开支及应缴的营业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发生盈亏。
当利润总额为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正好与支出相等,企业经营不亏不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盈亏平衡。
当利润总额大于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大于支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盈利。
利润总额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批标。在收益总括观点下,利润总额是一外收支项目和前期调整项目;但在损益表中,许多国家还是在计算利润总额(或会计收益)之前,将当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正常利润)和其他损益(非正常利润)分开列示。所谓正常利润是指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和实现的利润,包括企业从事生产、销售、投资告示活动所实现的利润,营业利润和投资收益各正常利润。非正常利润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事项所引起的盈亏,包括遭受自然灾害的导致的损失、罚款支出和滞纳金支出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项目,前期调整我国的规定也纳入非正常利润之列。由于产生正常利润和经营活动,可由企业管理部门控制,而非正常利润是不可控制的;因而,将利润划分为正常利润和非正常利润(即在损益表中分开列示)对于衡量企业管理部门的经营管理效率更客观、更准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