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男方买房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采用其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并获得产权证书,那么该房产应当归属于购买者这一方。
当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2.在婚后,无论产权登记在何一方名下,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则这套房产无疑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3.假设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了产权证书,那么这套房产都将被认定为是该方在婚前所购,离婚之后,另一方无权对这套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4.在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再追加另一方作为产权共有人的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若双方均无过错,则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5.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产,且购房合同上载明两人姓名,但未作特别约定的,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在出售或抵押房产时,需由双方共同完成。
如有约定份额,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持有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男方买房女方是否有份
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属于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买房的,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没有老婆的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男方买房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