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财富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当事人在离婚后购置房产并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则该房产将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依据《民法典》对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明确定义,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其他专项费用、遗嘱或赠予协议中所明确仅属一方所有的遗产或赠与财物等等,均可被视作个人所有资产。
因此可以得知,房产的所有权应归购房者所有,而非原业主保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缴纳抚养费怎么办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制执行;
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一方买房,后复婚房产归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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