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业务员离职后被公司起诉了怎么办
您可选择与所在的企业达成友好的和解协议,恳请他们撤回对您的诉讼;或者依法依规参加法庭审理环节,提交有力且有说服力的辩护词以及相应的举证资料,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若法院在审理完毕后做出了最终裁决,那么您就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判决书中的各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保险业务员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保险业务人员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虽然《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未表述保险业务人员的何种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保险业务人员教唆他人实施保险诈骗罪,或者被迫实施保险诈骗罪的,或者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罪提供帮助的,是保险诈骗罪的共犯,依法也构成保险诈骗罪。
因此,保险业务人员在开拓保险业务市场时,应当严格审查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及发生原因、保险事故的损失是否真实、保险事故是否人为制造等情况,发现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应如实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决定如何处理后续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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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业务员离职后被公司起诉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