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新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当购置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详知和查阅所购房屋的五大证件是否完备,这五份证件便包括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尤其值得购房者关注的是,拟购买的房子需处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明的范围内,这个信息可以在各个城市的住房与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核实查证。
其次,在购买现售商品房(即现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应该详细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关键性资料。
任何开发建设手续不全的房屋都无法正常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于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同样应予以审查其房产证原件等相关信息。
最后,在购置新建商品房的时候,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房子都是建议不要购买的。
比如:
(2)存在纠纷或产权并不清楚明确的建筑;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或已经被确认在拆迁范围之内的建筑;
(4)受到司法查封或者抵押权人不同意销售的建筑;
(5)没有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申报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这些房屋。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买新房需要哪些材料
买房子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入证明原件;
4.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6.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
7.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新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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