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工费赔偿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薪资收入,则误工损失应根据实际因事故所导致收入的减少进行核算。
若受害人并无相对固定及稳定的薪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损失便需依照受害人近三年来平均所得收益来进行计量;当然若是受害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作为法律依据,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借鉴参照当地的审判法院所在地的同行业或者相类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授薪员工的整体平均收入水平进行判定。
误工费,顾名思义,是指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由于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者需接受正规的医疗救治以恢复身体健康,同时也包括事故中的当事人或是其相关亲属需要介入到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地工作或进行日常经营活动,进而引发经济收入的下降。
这种因经济收入减少而形成的损失,将由有责任的一方按照特定的评估标准,对这个减少的收入部分进行相应的补偿赔偿。
误工费的产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将其认定为事故责任人的职责义务之一,理所当然地应该进行赔偿。
误工费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受害者自身为了治疗损伤及创伤导致暂时无法工作而产生的误工所需支付的费用,二是受害者由于精神痛苦等因素影响,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产生的误工费用。
同时还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亲属或授权代理人为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暂时性停业或者降低劳动效率造成的经济损失,另外还要包括受害者死亡后家属为了料理丧事而产生的额外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赔偿应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误工费赔偿提供的证据如下: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病历、出院小结;误工证明;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误工费赔偿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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