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无论受害者仅选择起诉驾驶人员本人,抑或是连同车主和其隶属的保险公司一同起诉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这是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受害者有权根据自身权益决定是否单独或同时向事故责任人追责及索赔。
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各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受害者便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责任方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确保受害者能最大化地获取赔偿,通常会在起诉书中将侵权行为人的驾驶员、车主以及该侵权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然而,受害者亦有权利仅对驾驶员和车主进行单独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可以索赔什么费用
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医疗费和因缺勤减少的收入,住院伙食补助和必要的营养费用。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为增加生活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对于受害者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可以只要求司机赔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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