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返租纠纷找什么部门
商铺返租乃商业地产领域常见的一种模式,它是指开发商将一项综合性商业物业规划分割成诸多独立且微小的产权商铺,并以售卖的形式提供给众多中小投资者(即小业主)。
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与这些小业主签署一份返租协议,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商铺将由开发商统一经营,而小业主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收取固定的租金收益。
然而,近年来商铺返租市场却频现骗局,针对此类问题,小业主们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房管局及住建局进行投诉,若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亦可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房管局和住建局作为我国负责监管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职能部门,对于商铺返租骗局以及其他房地产市场乱象,均有权利接受投诉和举报。
此外,如若遭遇涉嫌违法犯罪的商铺返租骗局,小业主们还可直接向当地公安局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房屋定金纠纷该找什么部门
房屋定金纠纷可以找房管部门处理。
房管部门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依法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确保所有交易符合法律规定。
除此之外,认为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铺返租纠纷找什么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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