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署购房合同或是购房者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擅自变更了已在认购书中确定的诸如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从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签约手续,那么这将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此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最终无法正式签署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再者,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有责任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并且还需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此外,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总而言之,因非双方当事人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合同定金能退吗
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
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装修定金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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