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家未能具备购房资格而缴纳了定金,通常情况下该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
然而,在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由于出现限制购买政策而导致买方失去了原先拥有的购房资格,此时买方将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其缴纳的定金亦应当予以退还。
但是,如果限购新政早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公布实施,那么买方则需承担主要责任,其所缴纳的定金可能无法得到全额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不再购房后定金能退吗
不再购房后定金不一定可以退,要分情况分析:
一、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原因不再买房的,则定金不可以退。
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不再购房的,则定金可以退。
三、如果是因为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不再购房的,则定金可以退,且应当双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符合购房资格定金能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