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关于购房定金能否有条件地返还,其具体情形大致如下:首先,若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未载明许可销售商品房证件,抑或是缺乏证明自有产权权属完整性的证书,如此种种便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法定资格,这就造成了我们在购房合同时无法达成共识,即在这种时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回之前交付的定金。
其次,当开发商在购房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例如,已经把您垂涎的房屋买卖合同转手卖给了别人,这样的行为应该理解为真实有效的欺诈,此时,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回定金。
再者,如果在购房过程中,由于买卖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无法取得一致性意见,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达成,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回定金。
举例来说,如果卖方在描述房屋信息时含糊不清,使得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界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了认购书中的某些条件,比如房屋面积、房价等等,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回定金。
最后,如果在购房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过失,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无法顺利签署,比如因为第三方的原因或者自然灾害,导致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或者无法按照原约定的标准进行建设,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回定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将购买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开发商无法正式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另外,如果双方仅仅是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那么,双方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也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此外,在选择购买的住房时,还需关注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抵押、查封,如果是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还需要了解该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房地产中介资质等问题。
以上所有情况,均可登录当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详细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毕竟使购房者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锡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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