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若为购房者出现反悔行为,且拒绝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那么所交纳的定金便无法得到退还。
倘若发生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时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则须承担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在《房屋认购书》的相关条款中,关于定金是否应该予以退还,通常会有如下四种不同的情况:首先,若认购书自然失效,则定金应予以返还;其次,若认购书中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定金将不予返还;再次,若双方未能就额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定金理应予以返还;最后,若开发商擅自提高购房门槛,导致构成单方面违约,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确保债务得以履行,约定由其中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的交付期限。
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定金合同即告生效。
当债务人履行完债务之后,定金应当折算成价款或予以收回。
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对于收取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认购交的定金能退吗
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签署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认购书上的定金能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