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涉及诸多纷繁复杂的争议问题,例如由于房产所有权的确立、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方面引发的各类物权争议。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应由被告的居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实际长久居住地并不一致时,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而针对法人或是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维权途径,同样应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若同一案件涉及到多个被告,且这些被告的住所地及经常居住地分别位于两个或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各个相关的人民法院均享有相应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地产纠纷怎么起诉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外地房产纠纷怎么起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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