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违反住宅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未按时向业主交付符合入住标准的房屋,在该情况下,业主有权选择接收房屋;然而,业主也有权向开发商提出对因延迟交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请求。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如期交付给购房者。
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交付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及时通知购房者。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亦明确指出,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付商品房,如逾期交付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根据逾期情况及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能收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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