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纷争中,您既可选择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商议来妥善处理,亦可行使法定权利,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均应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且需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您还可以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四条之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的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
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海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