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5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9人
专家导读 购房合同在房产所有权登记前可撤销。双方可协商解除或依据合同及法律特定情形发出书面退房通知。通知送达对方代表或代理人后,合同即解除。双方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同解除合法有效。
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吗

一、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

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若双方尚未依法完成房产所有权登记手续之前,依然有权利决定是否撤销该购房交易。

此时,可以由合同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予以解除;另外,亦可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或依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后,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退房通知书。

当该通知被成功送达至对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手中之时,则购房合同即告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没有交房,买受人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

按照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吗
一键咨询
  • 152****2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买房已经还贷怎么退房
退房程序如下:购房者向开发商表达明确退房意向。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发商竭诚服务完成所有相关手续。购房者选择退出时,开发商有责任十五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房屋款项,协助处理与贷款银行解约或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合理时间内,开发商将所有购房款项悉数归还购房者。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女方已显示已婚户口簿上已婚,男方没有已婚
[律师回复] 不会显示的,目前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与派出所户籍系统的信息是不共享的,因此在当事人未迁移户口或者申请更改户口本信息的前提下,户口本信息是不会自动更新的  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扩展资料公民户口登记的婚姻状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1份;
4、离婚判决书和法律生效文书,原件1份;
5、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注:
3.
4.5根据变更人情况选用。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已经买房了还能退房吗
买方在房产交易中享有退还房屋的权益。投资者可通过与卖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协议,或依据合同或法律规定单方面提交退还房屋通知实现退房。然而,若不满足退房条件,实践中难以退房,强行退房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因此,投资者在退房前需仔细考虑并遵循相关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已鉴定为7级工伤,已享受伤残赔偿金,现已在原单位上班快7个月了,现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会打折扣吗?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已经备案还能退房吗
您有权取消购房交易。首先,与卖方友好协商达成解除协议;其次,依据合同/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如卖方逾期交房)出现时,可发正式退房通知,通知送达卖方即解除买卖合同。未满足退房条件一般不允许退房,强行退房可能导致违约责任,需支付违约金。购房退房应依法依约进行,慎重决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有吸毒历史已经三年了,已经报考驾照了。已经考完了的,如果车管所不发证的情况下,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了,可以吗?
[律师回复] 社区戒毒三年就可以,但是需要当地(尿检)派出所开具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具体程序如下:
1、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就是网友所在县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三年未复吸的证明,加盖公章。
2、动态管控系统下载管控记录,加盖禁毒大队公章。
3、现场尿检呈阴性的证明,加盖公章。这几样证明齐全,驾校接收并建档。扩展资料:吸毒史动态管控:《戒毒条例》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土地已立项,也已经营,属于违建但手续已补齐,请问能办理不动产证吗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首先由建设单位制作项目建议书,包括拟建项目地点的用地协议,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建设单位将上述项目建议书及附件内容整理好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其次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由各地州市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最后进行投资计划申报程序,包括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房已经付款还能退房吗
购房者有权退房。可与售房者协商一致解除合约,或符合合同/法定解除条件后寄送正式退房通知,通知送达解除买卖合同,完成退房。未满足退房要求一般不可退房,强行退房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购房退房应依法依约进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已再审但已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再审但已执行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有了劳动仲裁结果,公司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已经买房怎么退房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包括:逾期交房超出期限、房屋质量与合同不符且无法修复、因开发商原因未取得产权证明、建筑面积误差超3%、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终止交易并退回房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已婚户口本上的已婚证可以改成已婚户口本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不能更改该项:当事人的户口本只能从未婚改成已婚,已经离异后,再婚的会显示成“已婚”(再婚前未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或者再婚(已经更新户口本信息的);
2、因为更新户口本信息需要交验相关证明(如:未婚更新为已婚时的结婚证等),当事人再婚的,不能更新为已婚(该项仅限初婚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扩展资料: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
1、领结婚证后需要从未婚变更成已婚,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2、领离婚证后需要从已婚变更成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3、应提交的材料
A、变更已婚a、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B、变更离婚a、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离婚的提交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C、变更丧偶a、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c、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D、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a、在国外登记结(离)婚的,提交《结(离)婚证》翻译件原件(加盖所在国使馆的认证章)及复印件(需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翻译公司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院已执行中, 已结案, 已执行人是不是代表钱没
[律师回复] 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案件状态执行中和已结案。已结案是否代表钱已经还完还是只是代表判完叶赫那拉闻多解答;不一定! 一、法律规定的执行案件结案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 2)裁定终结执行; ( 3)裁定不予执行; (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1)对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债权人收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全部款项数额。( 2)对给付非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财产已全部交付给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行为已全部完成,或者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恢复了原状。以上两种情况是最圆满的结案方式。( 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予以放弃,也应视为全部履行完毕。 三、关于裁定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法定事由),虽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情形。终结执行程序,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不予执行,是指对判决裁定以外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主要是指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非诉法律文书。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五、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