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之际没有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和索赔:首先,寻求当地房地产和住宅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协助,共同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提出索赔请求;其次,待收楼之后,若开发商仍未能履行违约责任,您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以及采暖费用(但在违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应及时予以补缴);最后,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依据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延期交房开发商坐牢了怎么办
开发商因延期交房坐牢的如房产公司正常运营,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可以行使解除权,由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房产公司破产的买受人在人民法院清算拍卖后,可以以该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破产了违约金咋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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