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荆州如何快速退购房定金
在购房行为中,若因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无法顺利完成预售合同的签署,那么其是没有权利要求退还订金的。
对于开发商而言,倘若其出于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的目的,与其他第三方提前订立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亦或是在向购房者支付订金之前,并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真相,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法律规定,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所收取的订金。
除此之外,由于不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突发状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将所收取的订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如何快速退购房定金?
1、双方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的。
在签订认购书期间内,要求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中增加补充协议来达到退定金的目地。
2、内部认购、楼盘五证不全。
因本身无证销售,是可以要求可以开发商退回购房款,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
如开发商不退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3、开发商延期交房。
在购房合同约定中,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时间延期交房的属于开发商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开发退回购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荆州如何快速退购房定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