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转给中介合法吗
关于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的定金交付对象,是应交予卖家或是中介机构,这主要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未有任何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条件。
因此,无论是将定金直接交给卖家,或者选择将其交至中介机构进行托管,皆为可行的选项。
然而,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和决策。
如若买家未经中介参与便自行将定金转给卖方,那么他们将可能面对房产被查封、卖家携款潜逃导致钱财两空的潜在风险。
而同样地,如果买卖双方通过定金托管方式将定金交至中介手中,中介将会在确认房屋产权无任何问题且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再将定金转交给卖方。
无论定金最终交给了卖家还是中介,我们建议您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确保款项安全,并妥善保存转账凭证。
此外,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必须得到买卖双方的共同认可,并且要明确告知客户,中介仅作为受托方负责保管该笔款项。
只有在买卖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才有权接受委托,代为收取并转付房屋定金。
在此种情况下,中介公司的此项权利是基于权利人的授权而来,若售房方未曾同意或购房方未主动提出委托请求,中介公司则无权要求代为收取房屋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购房定金给中介吗
购房定金一般给售房者、不给中介,或者先行交付给中介由中介转交给售房者。
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转给中介合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