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保险公司会拒赔钱
首先,关于附加装置的安装问题,许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之后,可能会自主选择添加如音响系统、车载冰箱、尾翼、行李架等多种设备来提升汽车的性能和美观度。
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通常并不会为这些新增的设备提供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接受客户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但是若因改装行为引发潜在的安全风险且未提前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在事故发生后同样无法获得相应的理赔。
其次,关于涉及亲属或朋友的意外伤害问题,有一位市民在驾驶过程中不幸地将其弟弟撞伤,治疗费用高达1万余元。王先生的车辆已经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于是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然而,保险公司却以“碰撞对象为自家人”为由拒绝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中的“第三者”范畴排除以下四类人群: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再者,对于未进行年度检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驾驶员实际上并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的资格。
另外,如果驾驶员所持驾驶证类型与其实际驾驶的车型不符等情况,保险公司亦有权拒绝赔付。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严禁酒后驾车,同时也不应将车辆借予尚未取得驾照的亲友“体验驾驶乐趣”。
最后,当车辆涉水深度较深,发动机熄火后,若驾驶员再次强行启动导致设备损坏,保险公司通常会认定这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因此不予赔偿。同样地,若车辆停放在车库内遭遇水浸,切勿强行启动发动机,而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寻求帮助,否则即使发动机遭受损害,保险公司仍可能拒绝赔偿。
《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哪些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②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原告起诉权丧失。原告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期限届满后,原告丧失起诉权,其起诉要么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要么已经受理的被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情形保险公司会拒赔钱”,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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