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员工能给私企做技术顾问吗?
关于在职员工从事顾问工作方面,若无在劳动合同中有任何特定明确的规定,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二十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实质性的违规行为。
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责任,特别是针对涉及商业机密及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条款。
对于需要承担保密工作的劳动者来说,雇主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定中为他们设定竞业限制条款,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还必须额外承诺在劳动者解除或结束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时,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按时拨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应尽义务的约定,那么根据合约约定,他们应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国企员工判拘役后可否不开除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后不一定要被开除,但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开除员工。拘役属于刑罚,企业是可以开除员工的。
一、按法律规定,作为国企人员,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公务员性质工作人员,由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所以用人单位是有权开除你的。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判处徒刑才会开除公职,缓刑不会,公务员只要是刑罚就要开除公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企员工能给私企做技术顾问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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