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没有准时发工资,可以急辞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得到事先书面批准而突然离职,并不属于应该进行薪资扣除的情况。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作为员工的您可能需要承担由于您的突然辞职行为所导致的用人单位的潜在经济损失。
依据法律规定,在劳务关系的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地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一次性付清您在其旗下所有尚未结清的工资收入。
此外,对于急辞工后的工资结算方式,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首先,若是您与用人单位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那么用人单位将有望全额支付您的合法工作报酬。
其次,若果用人单位并无过失且您并未提前告知就迅速离职,这将会使用人单位不得不扣除一部分因此产生的与重新招募有关的成本支出。
倘若因为您突然离任而给用人单位添置了额外的损失,他们有权要求您来支付相关的赔偿金。
关于工资支付问题的纠纷解决机制,当劳资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友好协商,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仍可以进一步诉诸于法庭,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与单位因此发生纠纷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没有准时发工资,可以急辞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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