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
在交通事故中,若致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则受害者仍可申报工伤。
只要在下班出行或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均非由受害者自身负有主要责任,通常可予以确认构成工伤。
对于在上下班时段、工作期间、工作场所以及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事故伤害领域内,经由专业鉴定机构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况,受害者同样有权申领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对方全责我还能报意外险吗
对方全责不需要报意外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应当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需要再通知保险公司,由对方赔偿即可。
意外险通常只能赔付意外身故或伤残,医疗费用则是由全责方进行赔付,意外险不会再予理赔。
意外险主要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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