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并得到责任认定之后,赔偿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务必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且投保人还需尽快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无论是通过电话还是亲自前往均可。
其次,保险公司会积极主动地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和车辆定损工作,而警方抵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现场展开详细了解和检查,对于尚未逃逸且无需经过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警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那么责任认定就应当在鉴定结果出来且确认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然后,投保人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行驶证、保险合同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保险公司将会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评估,在此期间,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不得擅自维修受损车辆。保险公司应当提供详细的车辆定损清单,详细列明更换配件所需的费用以及维修车辆所需的人工时费。
最后,如投保人对上述清单内容无异议,则可签署生效以作为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所有赔偿责任将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明确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事故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警察对未放置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车辆能依法扣留行驶证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标志,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警察责任认定书什么才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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