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5-3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申请,须根据征地行为主体确定受理机构: 国务院征地则向国务院申请,省级及以下政府征地则向相应政府申请。拆迁行为可向上一级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申请。垂直领导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地方政府行为不满,向上一级政府申请。省、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县级政府行为,向该派出机关申请。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一、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关于征地拆迁行政复议之申请,须依据具体情境而定。若征地行为缘于国务院之所为,则相应的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乃国务院;若此行为来自于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行政复议受托者就变成了这些地方的人民政府;倘若征地行径系由两级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机关所施予,那么其行政复议受托方应是行使授权委托权的两级人民政府。

至于拆迁行为的行政复议,则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之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亦然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县公安局的决定为例,如欲对此申请行政复议,既可选择向县政府声请,亦可行使选项向上一级公安部门伸张。

除此之外,针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及外汇管理)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有异议,申诉人方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所不满,申诉人均应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当事人应向该派出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二、征地拆迁中谁有资格购买社保

征地拆迁中符合条的村民有资格购买社保。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时将被征地农民按照年龄分成了三类:

(1)被征地养老人员。不同的地方规定的年龄不同,有的地方是男满55岁,女满45岁,例如,上海市;有的是男满60岁,女满50岁,例如杭州市;

(2)被征地劳动力。指年满16岁以上至养老年龄的被征地农民;

(3)被征地未成年人。指16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

拆迁单位依照规定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重置成新价也就是重新建设一栋相同的房屋需要的成本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一键咨询
  • 138****8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6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申请,须根据征地行为主体确定受理机构:国务院征地则向国务院申请,省级及以下政府征地则向相应政府申请。拆迁行为可向上一级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申请。垂直领导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地方政府行为不满,向上一级政府申请。省、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县级政府行为,向该派出机关申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办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该去什么部门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复议该去什么部门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办理
行政复议的办理一般要去: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部门的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其上一级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就是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需要重新审核。
10w+浏览
行政类
拆迁补偿不合理 。应该向政府的那个部门进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上便是对政府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问题的相关见解,望参考。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7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们家遇到土地征收,觉得不合理。想要说理,所以想要请问一下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找哪个部门呢?
[律师回复] 在土地征收行政复议中如何确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将直接影响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救济权利又要合理节约社会资源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政策,如征地要实行“两公告”制度,即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因违反法定征地程序,致使权利人超过法定60日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该如何确定此类行政行为的复议期限呢?
  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因此,在土地征收实践中,征地公告的内容除了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实体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和申请救济的途径,如复议权、复议期限等内容。
  另外,根据行政行为的特点和性质,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发布了征地公告,告知了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复议机关、复议期限等,否则就不仅仅是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而是严重的程序违法,行政机关要承担对其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
  如何计算复议申请期限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公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法定的行政复议救济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现的是“有权利就有救济”的法治原则,偏重于对相对人救济权利的保障,尽可能拓展相对人复议申请期限来保护相对人的救济权、规制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列举了几种特殊情况下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方法,对于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综合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原则及规定,笔者认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救济权利又要合理节约社会资源的原则,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确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应当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区别对待: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征地行为后,没有进行公告,或者公告时没有告知复议权、复议期限的,没有事后补充告知,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征地行为以及复议权、复议期限的,相对人可以随时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征地行为后,没有进行公告,或者公告时没有告知复议权、复议期限,但事后补充告知的,行政复议期限自权利人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征地行为后,没有进行公告,或者公告时没有告知复议权、复议期限,但能够证明权利人知道征地行为以及复议权、复议期限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保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自治区政府派出机关所属县级政府行为不满,可向该派出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主要处理行政及部分民事争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书面审理为主,申请人为行政相对人,被申请人为行政主体,复议机关通常为行政机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姐姐的男朋友以为聚众斗殴被公安部门给刑事拘留了,姐姐要去申请行政复议,公安局行政复议部门是哪里
[律师回复] 根据《行政诉讼法》(注意:这里是行政诉讼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哦)中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既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但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就是书中提到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就包括了这样一条: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说实话,老兄我很少打这么多字的,但是考虑到你现在的心情一定很着急,所以我想帮助你,尽量给你说详细一点。
根据你的问题,我想我已经尽力帮你找到了你需要的内容,我还要提醒你一下,就是,因为你的问题写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得给你讲详细点,就是,如果你要复议派出所,那么你可以向县公安局提出复议,也可以向县政府提出复议,如果你的复议对象不是派出所而是县公安局,那你的复议机关就必须是市公安局,或者县政府。两者是不同的哦,你要注意咯,我只能帮你这么多,希望你能够真正的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祝你成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