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全权委托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全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作为被代理人的全权代理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全面代表被代理人参与各类民事事务的处理和运营;
其次,全权代理人所实施的在授权范围内的所有民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而言皆具有无可置疑的法律效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二、全权委托的权限
全权委托的权限应当包括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全权委托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