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鉴定工伤,要哪些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5-3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鉴定需提供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和病历等材料,并可能需要补充性材料。办理程序包括提交伤残等级评定申请、携带诊断证明、缴纳鉴定费、参加鉴定会议并等待结果,最终由劳资人员领取鉴定结果和材料。
怎么鉴定工伤,要哪些资料

一、怎么鉴定工伤,要哪些资料

有关工伤鉴定所需提供的资料方面:

首先,工伤职工必须具备个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的证件;

其次,必须提交相关部门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文件;

再次,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证明文件;

最后,需要递交检查、检验报告以及完整无缺的病历材料等所有相关资料。

此外,还需出示额外的补充性材料。

至于办理程序方面:

第一步是让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完成治疗之后,向所在地区的社保机构提交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

第二步是鉴定者本人携带医疗机构开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以备审查;

第三步是鉴定办公室在收到鉴定者所携带的材料并经专家确认无误后,收取相应的鉴定费用;

第四步是鉴定办公室将在每周四定期举行鉴定会议,对鉴定材料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最终确定等级或者给出结论,同时将结果公之于众;

第五步是从鉴定材料被接收并登记之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之后,由单位的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以及所收到的所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鉴定工伤认定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鉴定工伤,要哪些资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么鉴定工伤,要哪些资料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3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鉴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52****99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17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29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伤残鉴定要哪些资料
想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这些材料: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医院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为准,可能还需要补充其他材料。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做工伤鉴定要哪些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做工伤鉴定需要带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6浏览 2024-09-15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发生工伤之后,要有工伤认定的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次需要有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及住院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还需要缴纳鉴定费300元,最终工伤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鉴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3.医疗诊断报告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浏览 2024-10-23
材料鉴定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439浏览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提交: 1.工伤认定确认通知书; 2.工伤伤残评定申请表格; 3.申请人身份证明,近亲家属需附说明,公司申请需附公司设立批准文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医院诊断证明书。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3浏览 2024-12-24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工伤鉴定所需资料: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病历和诊断书、出院小结、医学影像报告(如X光、CT)。此外,还需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这些资料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事故和劳动关系,确保伤残评估的准确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评定需要: 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0浏览 2024-09-07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提交: 1.工伤认定确认通知书; 2.工伤伤残评定申请表格; 3.申请人身份证明,近亲家属需附说明,公司申请需附公司设立批准文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医院诊断证明书。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做工伤伤残鉴定要哪些资料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填写好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浏览 2024-10-0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怎么鉴定工伤,要哪些资料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0****204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1****58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877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