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无需确保失业保险缴费需连贯且不间断足一整年,只需在累积的交费期内达到相同期限便可获得相应权益。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相关主体必须在失业保险缴费计划中已持续缴纳费用一年以上;其次,失业人员被确立为被动离职的情况;再者,该名失职工作者已有进行失业登记的行为,并且表示有在寻求新工作机会的强烈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1、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是1%。
2、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而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如果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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