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被告故意不出庭是原告说了算吗
在处理离婚诉讼当事人未出席法庭的相关事宜时,应依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当被告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时,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做出缺席裁决,而是会采取一系列的程序来了解和通知被告。
如经至少两次合法传唤但被告仍不出庭,则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待被告被拘传至庭后,法院便会进一步审讯此事以判定是否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进而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
在此过程中,若被告的确因无法出庭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出席,例如无法表明自身意愿或下落不明等;或者虽未亲自出庭,但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了书面声明,那么法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判定。
当然,如果经过审讯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那将会下达离婚裁决书,否则就是不准离婚的裁决书。
同样地,如果是原告不出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可分别按照如下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下,可以由代理律师代替原告出庭参与诉讼,前提是原告因生理或心理上的原因无法自主表达意志,或者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抵抗的外部力量而无法亲自出庭,并且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这样的书面声明。
另二种情况中,如果原告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法院也可能将其视为放弃诉讼,即视为自动撤回诉讼,这种情况下,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就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一般不会进行缺席判决,法院会对被告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方无正当理由还不出庭的,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被告方拘传到庭后法院会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2.如果被告方确实无法到庭,如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下落不明的;又或者被告方虽然没有到庭,但是依法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则法院此时会进行缺席判决。对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原告不出庭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被告故意不出庭是原告说了算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