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谅解之书——鉴于:
我司(即,公司)在此次事件中能够冷静应对,充分理解并体谅相关方所采取的行动!特此声明如下:
一、公司对此次事件的处理方式表示充分的理解与谅解!
二、关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即可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要构成该罪名,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犯罪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
其中,“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而“企业”则泛指进行企业注册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实体,例如工厂、矿山、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各类服务性行业。
2.行为人必须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务,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将本单位的财务占为己有的行为。
例如,公司经理将应当归属于本单位的财产收入擅自转入个人账户或私下赠送他人;会计人员将公司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等等。
3.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故意为之,其犯罪目的在于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务。
过失行为并不足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刑期
法律规定,对职务侵占的处罚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刑事谅解书怎么写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