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注册最低限额有规定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注册资本的下限设置有明确的要求,该数额应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并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创业活动的开展,我国政府从实际出发,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设立的原则,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下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将原有的一千万元人民币的下限降至五百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份公司注册最低限额有规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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