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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交车内乘客摔倒经过协商还需要赔偿吗
若乘客于乘坐公共汽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该乘客有权向公共汽车运营企业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其通常涵盖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以及营养补给等方面的开销。
然而,倘若乘客受伤并非源于公交司机的不当操作所致,那么相关责任应由乘客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二、公交车内摔倒怎么进行赔偿
在公交车上摔倒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交车内乘客摔倒经过协商还需要赔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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