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账款年末结转到哪里
应收账款乃属资产性质的会计科目,其一般情况下无需作出结转入本年度利润之操作。
若至年末时应收账款子科目的贷方仍存在余额,此余额应当进行相应调整以结转至“应付账款”子科目。
在严谨的财务会计处理流程中,应收账款的实际余额将如实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之中,期末借方余体现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而贷方余额则明确代表企业已提前收到的赊销货款及其它预收款项。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应收账款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对于自己的应收账款,也是可以质押的,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并且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应收账款质押才能设立。质押应收账款必须是在法律诉讼时效之内的债权,超时效应收账款质押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应收账款年末结转到哪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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