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重大刑事案件判刑的案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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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满十六岁犯罪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并接受审判;满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者在犯下严重罪行时,也需担责;而满十二岁但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若犯下严重罪行导致严重后果,并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亦需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犯重大刑事案件判刑的案例有哪些

一、未成年犯重大刑事案件判刑的案例有哪些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者,若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接受审判处罚

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群,若在犯罪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严重犯罪行为之一,依法亦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年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在犯罪过程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且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进行追诉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犯罪承担什么责任

一、未成年犯罪承担的责任: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对依照上述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未成年违法处理方式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犯重大刑事案件判刑的案例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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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存在于基本罪未遂而重结果发生的场合。理由是重结果不过是加重处罚的条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完全依赖于基本犯罪行为,所以其未遂也取决于基本罪。德国学者李斯特说:“所谓客观的处罚条件,乃系与适合于构成要件的行为本身无关,而的伴随于外部的事情。在此限度上言之,是否成立重结果,应依存于基本犯;从而,基本犯如系未遂时,则包含于基本犯之加重结果犯,当然亦系未遂。”反对者认为,把重结果理解为加重处罚的条件并不妥当,而且,根据日本刑法第181条规定:“犯第176条至第179条之罪,因而致人死伤的,处无期或者三年以上惩役。”而第179条的规定是“前三条犯罪的未遂,应当处罚。”这也就是说,、猥亵等基本罪虽然未遂,若发生了致人死伤结果的,仍成立结果加重犯的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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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个罪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具体包括:
1、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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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八种罪名,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绑架撕票的,应当以故意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绑架过程中有的行为,就可以故意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你单位4月8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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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犯了八大重罪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其中规定了抢劫,没有规定绑架规定了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没有规定决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工具。规定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没有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过失致人死亡。规定了贩卖毒品,没有规定制造、运输、毒品。
二、对于“”的理解我国刑法中的“”行为包括两类:强行奸淫成年妇女(违背妇女意志),奸淫(无论是否同意)。这里的“”行为包括奸淫。也就是说,14-16周岁的行为人,实施奸淫行为的,即使是在经同意自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一般也应承担罪的刑事责任。
三、对于“抢劫”的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劫罪和“抢劫”行为有四种情形,分别是第263条的普通抢劫、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第289条的聚众的首要分子。
四、对于“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理解这里的“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转化犯(故意、故意伤害重伤)。例如,14-16周岁的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可承担故意罪的刑事责任。
五、规定的是8种“犯罪行为”,而不是8种“罪名”。14-16周岁的行为人,只要实施前述8种行为的,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该行为包括在其它罪名中,应当单独评价该行为,从而认定为这8种“罪名”。
六、共同犯罪的问题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他人实施共同犯罪,在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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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犯了八大重罪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其中规定了抢劫,没有规定绑架规定了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没有规定决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工具。规定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没有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过失致人死亡。规定了贩卖毒品,没有规定制造、运输、毒品。
二、对于“”的理解我国刑法中的“”行为包括两类:强行奸淫成年妇女(违背妇女意志),奸淫(无论是否同意)。这里的“”行为包括奸淫。也就是说,14-16周岁的行为人,实施奸淫行为的,即使是在经同意自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一般也应承担罪的刑事责任。
三、对于“抢劫”的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劫罪和“抢劫”行为有四种情形,分别是第263条的普通抢劫、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第289条的聚众的首要分子。
四、对于“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理解这里的“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转化犯(故意、故意伤害重伤)。例如,14-16周岁的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可承担故意罪的刑事责任。
五、规定的是8种“犯罪行为”,而不是8种“罪名”。14-16周岁的行为人,只要实施前述8种行为的,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该行为包括在其它罪名中,应当单独评价该行为,从而认定为这8种“罪名”。
六、共同犯罪的问题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他人实施共同犯罪,在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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