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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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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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单项金额超200万元人民币时,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此标准确保了采购的透明和公平,促进了市场竞争,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内公开招标额度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货物或者服务类别的特定采购项目,若单项采购金额超过两百万人民币时,则必须采纳公开招标这一法定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流程的实施。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二、政府采购采用哪些方式

政府采购一般采用以下六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采用招标的方式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询价;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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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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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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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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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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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府需要采购招标,但是需要写合同。想问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怎么写啊?有相关的范文作为参考吗?
[律师回复]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仁怀市茅台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四川成化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人)
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
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
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
、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
、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
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
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
作具备条件。

2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
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如采购标的的服务、
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

并负责对供
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
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
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
责。

6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3




4


7
、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
构备案。

8
、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
、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
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
干预。

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
、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
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
活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
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
、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
、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
避。

5
、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
、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
论负责。

7
、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
目招标代理工作。

8
、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
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
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所规定
的收费标准下浮
30
%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1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
100
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1

5%



























中标金额
100-500
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1

1%



























中标金额
500-1000
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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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支付对价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购买、租赁、委托(雇佣)、借贷、征收、交换等;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比选、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单一来源(直接采购)、竞买等;按照采购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和个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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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采购的主体是政府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是政府采购法律关系中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地位是特定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
1、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而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由此可见,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权是法律规定的,其代理权并非基于采购人的委托授权。根据
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集中采购机构除根据法律规定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外,还可以接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实践证明集中采购机构的依法运作,是能实行上述目标的。
2、采购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狭义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政府采购的社会中介机构,其代理政府采购的资格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经资格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设立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性质上,属于营利性的经济组织。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适用代理法的一般原理,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人,采购人是被代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委托授权范围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其法律后果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所以,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应当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第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
2、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可以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对供应商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但对供应商参加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和主要内容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纳税凭证、业绩情况等。
3、联合采购。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某以项目的政府采购。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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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标流程有哪些?
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采购过程由供应商调查和选择、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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