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内公开招标额度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货物或者服务类别的特定采购项目,若单项采购金额超过两百万人民币时,则必须采纳公开招标这一法定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流程的实施。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二、政府采购付款方式可以一次性付款吗
政府采购资金采纳了财政直接拨付及单位支付双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并且资金必须专门用于特定目的。
其中,财政直接拨付这一方式,就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中拟定的条款约定,通过指定受托银行的途径,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胜出的供应商。这种直接拨付方式又具体包括三种:即财政全面直接拨付方式、财政差别化直接拨付方式以及采购卡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货物或者服务类别的采购项目,只要单项金额超过二百万元人民币,就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这一硬性规定充分保障了采购过程的透明性与公正性,有效地提升了市场竞争的活跃程度,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以及广大公众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