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吗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出让、转让,需依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够将其出让、转让或者租赁给他人用作非农业建设用途的;
然而当涉及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并且已经通过合法程序获取了土地建设权的企业因为破产或被兼并等特殊原因导致土地所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发生变更时,这种情况可视为例外。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农民集体土地是禁止出让、转让和租赁给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目的的,唯独上述特定情况方能得到许可。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集体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即乡村(镇)建设用地,特指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个体投资者、广大群众通过投资或集资形式,用于进行各类非农业项目建设所占用的土地资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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