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享有形式上的遗嘱,那么就能够取得相应的财产继承权利。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拥有遗嘱即可自动获得遗产的继承权。实际中,只有当遗嘱具备法律效力时,其所承载的继承索赔才会被认可并得以实现。对于具有法律有效性的遗嘱,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表述的意思真实无误;并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等等。
此外,行为人和相关对象也不能通过恶意串通等方式,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有遗嘱可以房产过户吗
诚然,仅仅凭借遗嘱,并无法直接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实际上,为了顺利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需根据相关的法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根据法定要求,若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房地产,身为当事人的我们必须向登记部门提供诸如死亡证明文件、遗嘱或者在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参与下就该不动产的产权如何进行分配所达成的协议以及与逝者之间相关的亲密关系证据材料等。
更为妥当的做法是,我们不妨提交一份经过公正程序认证过的材料或者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亲自携带遗嘱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益公证,倘若对于已经立好的遗嘱存在疑虑的话,那么我们则需要首先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被继承人在其生前独自表态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愿;
后者则是遵循遗嘱的规范,明确遗产的继承人及如何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同时也代表着对继承人继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确权。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遗嘱可以直接办理遗产继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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