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在甘肃省级行政区域之内,征地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此部分补偿费在针对征收耕地的情况下,其额度应为所涉耕地被征收之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其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
其次,为妥善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所需支付的安置补助费用;
此外,考虑到被征用土地上可能生长的附着物及青苗等其他经济农作物或权益,亦需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最后,对于那些因为征地而因此遭受生活保障折损的农民,还必须额外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予以弥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甘肃省农村拆迁怎么赔
阐述农村拆迁赔偿补偿的主要形式共有如下三种方式:
首先,最常见的方式即为货币补偿。
这种方式通过各种法定的评价依据,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针对被拆迁的房产进行细致且科学的估价,从而推导出严谨的,且有依据可以参考的数额,作为补偿款的组成部分。
而这其中,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又可分为两个类别。
其一,价值标准的产权置换,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对被拆迁者房产的产权价值进行深入的评估研究,进而运用新建房产的产权予以其价值的等额交换。
另一方面,面积标准的产权置换,则是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基准,在基于应安置的总面积之内,无需结算任何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的对调。
最后,还会存在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情况。
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以及其它诸多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土地价格的虚高,由此引发了许多问题,无法仅依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来完全解决,因此,综合这些因素,就产生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赔付模式。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甘肃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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