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本规范规定了签署合同时所应遵循的格式要求,具体包括字号设定使用四号字体,页面边界控制为上下和左右各留出2.5厘米,形成适宜阅读的版面布局。
此外,一个完整的合同还必须包含诸多重要事项,如明确约定的标的物(货物或服务)、阐明质量规格、精确逐项列示数量、表述报酬标准、详细介绍支付方式及其时间、地点等所有必要信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二、格式合同的条件都有什么
关于格式合同所具备的条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契约中所包含的约定事项必须合法且有效,足以构成协议成立的基础;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务必履行提醒及告知义务,即应该向相对人详细地指出那些涉及到重大利害关系或是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条款,并应在必要时对相应条款做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最后,提供格式条款者不能以违背公平原则为手段,试图免除或减轻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同时也不可进一步加重、限制或去除对方的关键权利。
众所周知,格式合同亦被称为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以及制式合同等,是指由契约当事人中一方向另一方预先设定好合同条款,而合同的另一方仅能表示全盘接受或是提出异议的一种合同形式。
因此,对于那些需要签订此类型合同的人来说,他们必须全盘接受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条件,不然的话便得放弃签订合同的机会。
在实际生活当中,常见的格式合同例如火车票、船票、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库存货清单、出版合同等等。
然而,格式合同中也存在着一些无效的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相关条款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或者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原则,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若存在涉嫌欺诈或恐吓的情节,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的话,这样的条款同样归属于无效之列;
最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明显不公正地免除自身的义务,或者加剧了对方所面临的责任压力,那么这类条款自然也会被视作无效。
关于格式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1)格式合同的要约通常面向广大群众发布,并且规定了在固定的时间段内签订的所有条款;
(2)制式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基本都是由一方先行设定的;
(3)由于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特性,使得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就其中任何一条条款进行商议;
(4)格式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展示;
(5)尤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方面,作为制定方的一方通常具备极其显著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则是来自各个领域的不确定和分散的消费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