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即由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的劳动者在其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等多种因素所引发的各类疾病。法定职业病则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认可的,可以依法获得工商赔偿及企业赔偿的职业病类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什么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依据现行法规,法定继承系指遗赠人未能预先对自身的财产做出明确安排的情况下,由法律制度直接规定继承人的择定范畴、排列秩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基本准则所形成的继承方式。
关于法定继承的具体范围如下:
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
配偶、儿女及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辈、外祖辈。
在继承活动启动之后,应首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继承上述遗产;
如遇第一顺位继承人欠缺,余下之财産将交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来接手。
同一序位继承人对于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保持平等。
对于那些生活境况较为艰难且无法承担正常工作责任的继承者,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特别关照。
至于那些对遗赠人生前负担起主要赡养职责或者曾与逝者共同生活过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他们有权取得较多的份额。
对于具备养育能力且具备实际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但如果他们未能在去世之前积极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这样的继承人可能会被免除参与或仅能得到很少的遗产份额。
若各继承人经过商议达成共识,也可采用不平均的方式进行遗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法定职业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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