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承包的行为规范是什么
1.发包主体应将建筑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商;
2.发包方有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3.在发包过程中,发包单位及其员工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以及索要除正常费用以外的任何益处;
4.发包单位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同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发包方不得将建筑工程拆分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
6.发包方不得向承包商指定购买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也不得指定特定的生产厂家、供应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二、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在现今的建筑行业中,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别:首先,建设工程总承包,这是指由专门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全面地或者分阶段地承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营等整个过程的承包责任。
其次,建设工程单独承包,这也被称为独立承包模式,即发包方不会将整个建设工程的所有建设工作都发包给某个承包商,而是会与策划人员、设计师、施工人员逐个签署勘查、设计、施工合同,使以上人员完成自己职责内的工作后,各自对发包方负责。
最后,建设工程联合承包,在此模式下,多个承包商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共同承接建设工程的部分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建设工程承包的行为规范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