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自己摔倒是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跌倒情况并不一定构成工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因被认定为并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涉及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时,方可纳入工伤范畴内。若此类伤害是由于当事人自身不慎而造成的,则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因其不符合视为工伤的主要条件,所以无法将其认定为工伤,从而由事故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
我们想在此告知大家,如果您在上班路上不慎摔倒,这可能并不被视为工伤。
然而,当员工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他们应该会被认为是工伤:
1.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因为执行公务而受到了意外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地内做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拾善后工作而受伤;
3.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公务而遭遇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有职业病;
5.因为公差外出,因工作缘故受到伤害,或因事故失踪;
6.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因为非个人的主要过失而遭受了交通事故或是地铁、轮船、火车等城市公共交通造成的意外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為工伤的其它特殊状况。
以上信息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的定义和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班途中自己摔倒是工伤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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