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能去农村买房吗
城市居民并不具备购买农村房产的资格。
首先,从法律层面讲,集体土地目前尚未纳入国家许可范围内进行公开交易;
其次,位于农村地区的住房,无论是自建还是购置,其所附带的宅基地在国家颁发的所有证件及登记簿中,始终应属卖方所有权;
最后,即便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也无法摆脱“小产权房”的属性。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城镇居民能继承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子吗
关于宅基地上的房产事宜,我们清楚地了解到确实可以进行合法继承,然而对于宅基地本身,却是无法进行继承。
这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实际上是相互独立存在的,前者归属至集体共同拥有,而后者则属于房屋所有人。
当相关人员不幸离世以后,他们所留下的宅基地上的房产仍然可以被继承人所继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继承人并没有直接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
换句话说,他们可以从继承相应房产中获得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城镇居民能去农村买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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